常德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律师
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犯交通肇事罪判处缓刑要符合什么条件

123发布时间:2022年6月22日 常德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律师  Tags: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犯交通肇事罪判处缓刑要符合什么条件

 赵义厚律师,常德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我国刑法既规定了危险驾驶罪,还规定了交通肇事罪,虽然都是涉及机动车辆的犯罪,但是实践中还是有些人分辨不清这两者,那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有哪些危险驾驶罪怎么变成交通肇事罪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1、主体和客体:

  危险驾驶罪的主体与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不完全相同,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交通运输人员,也可以是非交通运输人员。所谓交通运输人员,一般是指专门从事交通运输活动的专业人员,以及与保障交通运输活动安全运行具有直接关系的专业人员。

  2、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客体

  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所以;公共安全;是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同类客体。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有人认为,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人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以及公共生产、生活的安全。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为公路、水上和城市交通运输安全。从理论上来说,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客体是完全相同的。

  3、犯罪主观

  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的过失犯罪,交通肇事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

  4、行为方式

  危险驾驶罪包括醉酒驾驶和追逐竟驶两种行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危险驾驶罪怎么变成交通肇事罪

  1、主要看客观方面是否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即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且这个危害并不要求是现实性的危害,只要"足以造成"即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加重处罚的情节。但要注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故意犯罪,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也很重要。。

  2、交通肇事罪的单纯的过失犯,即不以危险驾驶罪为前提的交通肇事罪。。作为危险驾驶罪的结果加重犯的交通肇事罪,即实施危险驾驶行为,过失造成他人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结果,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的,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还是很大的的,要注意辨别。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犯交通肇事罪判处缓刑要符合什么条件

  缓刑可以说是在我国十分宽松的一种刑罚了,虽然说其判处条件较为困难但是其待遇还是优越于现在的拘役刑罚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缓刑要符合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犯交通肇事罪判处缓刑要符合什么条件

  、首先,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适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适用缓刑。出于过失肇事过失由小到大分为这样几类:

  1、因天气差、路况差、车辆性能不佳导致驾驶员尽谨慎注意义务、具备较好的驾驶技术仍可能发生事故,这种情况驾驶员主观过失小、罪过小;

  2、因其他车辆违规行驶、行人违规穿行,造成驾车人出于躲、闪的目的撞到其他车辆或行人而造成的事故,这种情况驾驶员主观过失小、罪过小;

  3、驾驶员驾车时间长身体疲倦或驾驶员身体素质差、紧急情况下处理不够灵敏或夜间行车,这种情况肇事,主观过失较小,罪过较小;

  4、车辆超载、超速、驾驶员边打手机边开车或边吸烟边开车,明显粗心,过失较大,罪过较大;

  5、无证驾驶、驾驶淘汰车辆、驾驶刹车不灵或存在其他缺陷的车辆上路、车辆无牌照的,造成事故,这些情况驾驶员过失大,罪过大。还有其他情况不一一列举,可以比照上述分类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对罪过大、罪过较大造成事故的应予以实际处罚,判实刑,不宜判缓刑。相反,对于主观罪过小、罪过较小的肇事案件,因为他们主观心态是没有预见到会发生事故或已经谨慎注意而注意力度不够,对他们处罚重没有实际意义,结合其他条件,可以考虑适用缓刑。

  、肇事的被告人除罪过小、罪过较小,还应当具有悔罪表现。那么,什么表现才是;悔罪表现;。结合交通肇事案件的特征,笔者认为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肇事后是否主动报警、积极施救、保护现场、将损失限制在最小。根据有关交通法规,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对伤者施救、主动报警、保护现场、配合有关机关处理事故是他们的义务。

  2、肇事的驾驶员要能够实事求是的向事故处理部门陈述肇事的具体情况、原因,不推卸,不违心规避法律。做到这一点,是被告人认罪、悔罪的表现,否则不能认为是悔罪;

  3、在事故处理中,肇事的驾驶员及其家人要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损失。在交通肇事案件处理中,常常遇到被告人表达愿意赔偿,但却不做出赔偿的具体行动,都不是积极赔偿的表现。综上,只有具备上述三点才能认为是具有;悔罪表现;,不具备悔罪表现的,不宜适用缓刑。

  、肇事后逃逸的不宜适用缓刑。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心态,因而不具有;悔罪;心理,客观上逃跑,即使其人身不受事故处理机关控制、脱离控制,不愿意承担刑事或不愿意对被害方予以赔偿,客观上不具有悔罪行为。因而在其归案后,即使产生了悔罪心理,实施了悔罪行为,但他们的;罪过;比起肇事后未逃逸的大得多,仅应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不宜适用缓刑。

  、针对交通肇事案件的特殊情况,拟判处缓刑的,如未全部赔偿被害人仅是达成赔偿协议的,应当尽量增加缓刑考验期,使其在考验期内约束其赔偿被害人。对缓刑考验期内,不按协议赔偿被害人又未与被害人达成延期赔偿协议的,可以考虑对其撤消缓刑。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被害方得不到赔偿,加深了痛苦,而被告人却未履行赔偿义务。所以缓刑考验期是对被告人行为的考验,按协议积极赔偿是其义务,也是其悔罪表现的体现,不严格按协议履行赔偿义务又未能与被害方达成延期赔偿协议的,是其不愿悔罪的体现,应当撤消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对其进行惩罚,以此制约被告人积极按协议履行义务,也是罪刑责相适应的体现。

  二、引发因素

  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操作失误

  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三、事故类型

  城市类:

  ──直行事故。市区非主要路口及边远郊区,由于没有安装红绿灯,直行车辆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约占事故总数30%;

  ──追尾事故。多发生在遇红灯急停车时由于前后车距过近而追尾,或雨雾天气则追尾更为常见,约占事故总数13%;

  ──超车事故。快速车在超慢速车时与对面车相撞,或与突然横穿的行人、骑车人相撞而导致;夜间超车时遇对向车炫目灯光,亦常造成事故;约占事故15%;

  ──左转弯事故。交叉路口左转变时,交织点多,车与车、车与人冲突可能性增大,常引发事故,约占事故总数25%;

  ──右转变事故。在巷道的进出口、单位大门的进出口和一些十字路口,是右转弯事故的多发之处,约占事故总数20%。

  山区类:

  ──窄道事故。由于公路等级低,加之塌方、损坏失修,多显路径狭窄。行驶车辆不减速,会车不礼让、抢先行,往往导致事故;

  ──弯道事故。行驶弯道,倘车速过快、超载或操作失误,易造成事故;

  ──坡道事故。行驶坡道,常见车辆前溜或后溜,则往往是超载车辆或;病;车,一旦操作失误,则事故难免。

  干线类:

  我国干线公路密布山区和乡镇,旦少划中心线和快慢分道线,由此引发常见事故;

  ──会车事故。由于一般车辆均居路中行驶,一旦车速快而会车不注意礼让,临近才避躲,则往往不及相相撞;

  ──超车事故。居路中行驶,迁有一方超车,倘措施不及或操作失误则相撞难免;

  ──停车事故。干线路窄而不随意停车多,尤其在夜间,一旦停车不开尾灯,或车周边未安置警醒物,过往车辆则易于停车相碰撞而导致事故。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犯交通肇事罪判处缓刑要符合什么条件全部内容。虽然说缓刑的待遇比拘禁要好,但是终究是违法了,各位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All Right Reserved 常德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0736874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