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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章的承担主体是什么 高速辅路倒车怎么处罚?

123发布时间:2022年10月7日 常德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律师  Tags: 交通违章的承担主体是什么,高速辅路倒车怎么处罚

  赵义厚律师,常德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违章的承担主体是什么

交通违章的承担主体:

1、交通事故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承担赔偿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2、肇事车辆是单位的,驾驶员若执行职务,即在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的其行为受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委派或认可的,该单位承担事故赔偿。

3、肇事车辆是个体工商业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的,雇佣汽车驾驶员从事运输,车主应承担事故赔偿。

4、肇事车辆在被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应共同承担赔偿。因为,承包、租赁经营是经营方式的改变,车辆权属没有改变,车主也是车辆运行的受益人。如果承包、承租人未经车主同意擅自转包、转租或借与第三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承包、承租人与第三人、车主应共同承担赔偿。

5、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驾车肇事的,委托人应承担赔偿。委托他人维修、保管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维修人、保管人、停车场应承担赔偿。

6、肇事车辆驾驶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对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的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承担赔偿,车主承担连带。

7、肇事车辆有挂靠单位的,被挂靠单位常常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的,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

8、肇事车辆驾驶员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车主与驾驶员应承担赔偿。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又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

9、肇事车辆驾驶员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擅自用车,驾驶员应承担赔偿,车主负责垫付。

10、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赔问题1999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7月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问题的批复>;中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被盗机动车辆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据此,原车主不是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

11、机动车驾驶员与驾驶的机动车不属于同一单位,驾驶员与使用机动车的受益单位为被告,由受益单位首先垫付。

12、无偿借用车辆发生事故时,由驾驶员与受益人为共同被告,负责赔偿。

1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事故造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是损害赔偿义务主体承担赔偿。监护人尽了监护的,可以适当减轻。有财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除外。

14、交通事故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不放弃继承的作被告,但只有所继承财产的额度内承担。遗产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的,因没有遗产可供继承的,继承人不能作被告。

15、旅客持票或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乘车,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死亡的,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原因造成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16、无偿同乘车者交通事故的者。无偿同乘即搭便车对此原则上不能免除驾驶员,应斟酌具体情形,比照过失相抵原则,减少驾驶员的赔偿。如果支付部分油费其损害赔偿应与一般受害者同等原则。运送客人或医生虽为无偿,但不是搭便车。

17、因紧急避险而引起的交通事故,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是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驾驶员所在单位承担连带。

18、学习驾驶员在教练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的,由教练员承担部分或全部。学习驾驶员在教练中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的,按<条例>给予处罚,有的,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高速辅路倒车怎么处罚?

一、高速辅路倒车怎么处罚

高速辅路倒车将会被给予200元的行政罚款,除此之外的话还需要一次性扣除12分。在收费站外面逆行,按照城市道路逆向行驶会扣3分和罚款200元,如果在收费站里面逆行,可能会按照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是要直接扣12分的。如果没有摄像头,掉头可能只是会堵塞之后的交通,但如果在掉头的时候有摄像头拍摄就会扣分罚款了。

如果已经是进入了高速路收费站里面,肯定不能掉头的,只能到前面最近的下一个收费站出口出来。但如果车辆依旧还在收费站外面,且高速路收费站有提供可掉头标识,就能掉头,但如果这个高速路入口只有一条直达收费站的路,那肯定是不能掉头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不按规定停车的。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的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

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辆一定要小心谨慎,毕竟来来往往的车辆都非常的多。一旦发生倒车这种现象会影响到后续的交通秩序以及产生一系列安全问题,因此倒车必须一次性扣除12分给予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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