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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撞房交会展架,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123发布时间:2017年1月15日 常德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律师  
男子酒驾撞房交会展架

2013年12月的一天傍晚,凌天早早地下了班,与往常一样,他同几个工友在一家小餐馆吃晚饭。席间,凌天建议大家“喝几杯”,工友们称:“回家要骑摩托车,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纷纷表示不喝。凌天见大家都没有喝酒意愿,便叫服务员拿了几瓶二锅头下了一道“命令”:今晚的任务,就是一人半瓶,喝完就走。

工友们见状也就不好推辞。不一会,几人很快将各自的半瓶酒的“任务”完成。

吃罢晚饭,凌天准备骑摩托车离开。工友王某不放心,便嘱托“喝了酒,开慢点”。凌天称自己是“酒仙”,没有喝醉,骑车完全没问题。

凌天摇摇晃晃地驾驶着摩托车离开了。在其途经阆中市华胥路的时候,由于酒劲上头,手脚控制不了摩托车,摩托车“跳”上一个台阶,冲进房交会现场。所幸当时现场已经没有人了,摩托车撞上一个大型展架,凌天一下子飞出去两米远。

凌天起身后发现,自己虽然没受什么伤,但是摩托车护壳被撞碎。

摔了一跤的凌天不但没有清醒,反而更加犯浑。他看着自己受伤的摩托车,便寻思找人索赔,于是他拨通了报警电话。此后,凌天将车开到阆中市行政中心,凌天对着保安大吼:“让政府出来解决,不然今天事儿没完。”保安拦住凌天的摩托车。

凌天与保安争执过程中,交警赶到现场。凌天见交警到来,顿时来劲了:“交警来得正好,你们要赔偿我的摩托车,不然我就呆在行政中心不走了。”

执勤交警见其满脸通红,浑身酒味,让其配合到酒精检查接受酒精浓度测试。凌天却躺在地上,不肯起来。交警一再劝说,他竟在地上打滚。

无奈之下,交警呼叫附近派出所民警前来支援。没想到凌天见到派出所民警到场后,情绪更加激动。他一把推到自己的摩托车,对自己的摩托车踢了几脚,然后又对着警车踢了几脚。他还做出了令人意想不到的疯狂举动:点燃了一支烟,拧开摩托车油箱盖,把烟头对准油箱,威胁民警:“不要过来,再过来我就把烟头放进去,大不了大家同归于尽。”

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千钧一发之际,一位民警一个箭步冲上去,将凌天手中的烟头踢飞。其他民警一拥而上将其制服。

随后,凌天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同时,阆中市交警大队委托阆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凌天的血液样品进行乙醇浓度检测,检测结果为:凌天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5mg\100ml,属于醉驾。

4月28日,阆中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最终,法院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罪,判处凌天有期徒刑3年;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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