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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什么时候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123发布时间:2022年10月7日 常德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律师  Tags: 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什么时候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赵义厚律师,常德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在生活中,随着车辆的增多,随着而来的交通事故案例也变多了。很多人们可能不知道,在发生车祸后,受到严重精神打击下,是可以向犯罪行为人索要精神损失赔偿的。但是也不是随便发生交通事故都能得到精神损失的赔偿,那么,通常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才能索要精神损失赔偿呢下面就和大家来讲解下。

  一、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才能索要精神损失赔偿

  精神损害是人身权益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精神痛苦和精神损伤。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支持,在当事人伤残时或者当事人死亡的情况下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以精神抚慰金的形式给付。

  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问题,分几种不同的情况:当事人死亡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50,0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当事人身体因伤致残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30,0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依据伤残等级,每个级差10%递减计算;当事人身体受到损伤未致残的,但达到轻微伤、轻伤、重伤损害程度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500至10000元酌情给付。

  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在道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是一个十分复杂而且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并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参照一定的标准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在此建议考虑以下参照标准: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侵权的具体情节,包括侵权的手段、行为方式、侵权的场合和次数、持续时间,致害人的认识态度以及对恢复受害人的权益的态度,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经济状况及承受能力等各种因素。

  2、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影响较为严重的,其赔偿数额应相对较高。该损害还应结合受害人的受伤情况、评定,等级越高,赔偿数额越高;反之,赔偿数额低。如果出现植物人、瘫痪人、孕妇胎儿死亡等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应作为特殊情况考虑提出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侵权人承担的经济能力,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身份、社会地位、知名度、性别、年龄、职业情况、家庭状况、经济能力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赔偿义务人为自然人或单位、法人,对赔偿的支付能力和判决后实现执行的可能性等。

  4、 双方因素,在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中,在推定机动车驾驶方为过失的情况下,按照民法通则123条规定,如果证明被害人是故意的,可以免除驾驶方的;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和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还有,认定书中认定的双方在该次事故中的划分,也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

  由上文可知,对于精神损失的赔偿,要在当事人伤残时或者当事人死亡的情况下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以精神抚慰金的形式给付。精神损失是一种无形的伤害,在处理上会比较麻烦,如有需要的话可以到网咨询专业的律师。

  

什么时候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在交通事故索赔中,当事人应该在提出人身侵权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否则,人身侵害诉讼结束后,不能就同一交通事故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即便提出了,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所以,精神损害赔偿应当在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同时提出。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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